一、服务包含项目:
中国至欧洲往返机票(团队经济舱)
当地三-四星级酒店(双人间/西式早餐)
中式午晚餐(五菜一汤)
境外旅游巴士及专业司机;
行程中所列*景点门票;ADS团队旅游签证费
旅行社责任险、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
二、服务不含项目:
因境外目的地有小费文化,客人需给予导游、司机及酒店、餐厅服务员小费,及欧洲部分酒店政策性收取城市税,共计350欧元
以上部分费用将由导游或领队在境外代收代付
护照费;签证相关费用:例如未成年人公证,认证等
酒店内一切私人消费,包括行李搬运费用
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
游客因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
三、服务标准说明:
1. 航班说明: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供参考,请以出团通知标注航班时间为准;
2. 景点说明:行程中未标注“入内参观”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,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;
3. 行程说明:
a) 如遇景点关门,本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;如确实无法安排,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;
b) 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,承诺不少于标注时间;
c) 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,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;
4. 酒店说明:
a)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;
b) 欧洲三-四星级酒店大堂较小,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或者电梯较小,请按照规定乘梯;
c) 欧洲有些酒店双人间是一大一小两张床,方便带儿童的家庭游客;有些酒店双人间只有一张大的双人床,放置双份床上用品;有些是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,用时可拉开;
d)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、历史悠久、欧洲气候较温和等,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;
e) 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,酒店早餐通常只有面包、咖啡、茶、果汁等;
f) 如果因展会、酒店爆满等因素,会依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城市,但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;
5. 保险说明:
a) 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-C款”,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,游客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(咨询及救援电话:86-10-400 650 5913)。
b)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、旧病复发及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;(如心脏病复发、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、移植手术复发、孕妇、精神病发作等)。
c) 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医疗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。
d) 如果您年龄在70岁以上,请咨询旅行社代您投保上适于您的险种。
6. 退费说明:
a) 如遇天气、战争、罢工、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,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,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(赠送项目费用不退),其他费用因为提前预付已经发生无法退还;
b)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,酒店住宿、餐、车等费用均不退还;
7. 其他说明:请您如实填写《客人评议表》,我社将以您填写的内容作为处理客诉的依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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